9月4日,当事人张女士收到了反诉案的判决书,法院表示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但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,她告诉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,对于一场原本只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官司,却意外揭开了一段长达数年的婚外情等一系列事件,她感到心寒,“他对前妻没有感情就算了,但是对孩子也不管不顾。”张女士表示,接下来她将投入到即将到来的财产官司中,为女儿争取应得的权益。
1314、520转账是“红包玩笑”,同居是为借孩子高配置电脑打游戏?
张女士告诉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,她与前夫赖某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WhatsApp网页版。在婚姻初期,双方在经济上并无隐瞒。
“家里的财产状况,我是非常清楚的,他从来没有瞒过我。”张女士说,正是这种早期的坦诚,让她在之后的多年里对丈夫建立了完全的信任,“在经济上面,我对他其实是完全信任的,很放心。”
随着婚姻生活的延续,两人之间也因金钱问题产生过争执,随着时间的推移,最终两人还是决定离婚。△判决书结果,当事人供。
法院一审判决杨某返还张女士约10万元。杨某与赖某不服提出上诉,二审法院审理认为,结合转账时间、金额特殊性及同居事实,足以认定两人存在不正当关系,赖某擅自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,判决赠与无效。二审维持原判,目前杨某已退还全部款项。
案中案:第三者反诉20万“夫妻共同债务”被驳回
在赠与纠纷一审结束后,杨某在象山县人民法院起诉了赖某和张女士,称赖某向其借款20万元,该债务发生在赖某与张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应属夫妻共同债务,要求二人共同偿还。赖某承认借款事实,称款项已用于家庭。
被告张女士则抗辩称,其与赖某当时已分居,对借款不知情,且该款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不应认定为共同债务,拿出杨某转给赖某的两笔10万元记录(共计20万),并补签借款合同,表示此为“夫妻共同债务”要求张女士共同偿还。
“特别特别的无耻”,并觉得他们“好无聊好无趣”,张女士说。
2026年8月31日,象山县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借贷关系成立,但表示该借款金额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,赖某未能证明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,张女士对借款不知情且不予追认,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驳回杨某要求张女士还款的诉求,判决由赖某个人承担20万元债务及利息。
女儿生日当天转账“1314”、“520”示爱第三者
“到现在其实都想不通”,为何能对孩子这么无情,在女儿生日当天给第三者转账,却对亲生女儿没有任何问候,连抚养费和教育费都不愿承担”张女士告诉潇湘晨报记者,最感到心寒的是赖某对女儿的冷漠。
2022年2月女儿生日当天,赖某未对亲生女儿有任何问候,却向杨某连续转账“20225.20”“1314元”“520元”三笔款项。张女士表示女儿年纪尚小,看到孩子自己会感到心酸,忍不住落泪。
张女士表示,目前虽然离婚官司已经判决离婚,孩子抚养权归张女士,但核心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尚未得到处理,法院裁定需另案起诉。
潇湘晨报·晨视频记者黄康睿
发布于:湖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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